原本有放在一領的簡報裡面,
之前沒有參加一領的學校,
可以下載下面的資訊歐!!
飲食及住宿簡報下載
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
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
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
紀念品預購
紀念品預購
請於2011年12月19日前完成數量、尺寸及匯款,
並將登記表、匯款收據一併拍照(或掃描),
服務專線0923-810218周小姐
銀行代號:(006)3177-872-057607
戶名:張芸爾
紀念品
毛 巾 預購價$130
隨 行 杯 預購價$150
紀 念 服 預購價$250 (XS/S/M/L/XL/XXL)
4G隨身碟 預購價$599
紀念品預購匯款確認信
請於2011年12月19日前完成數量、尺寸及匯款,
各校紀念品預購匯款完成後,
各校紀念品預購匯款完成後,
請將匯款收據掃描後mail到大設盃信箱 designcup2012@gmail.com
信件標題請統一書寫:紀念品預購匯款確認信-學校-系所
(ex:紀念品預購匯款確認信-明志科技大學-工業設計系)
標題 | 紀念品預購匯款確認信-學校-科系 |
內容 | 學校-系別: 負責人(領隊): 行動電話: 聯絡email: 匯款方式:(擇一) 1.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2.銀行跨行匯款3.ATM轉帳 匯款人姓名: 帳號末五碼:(ATM轉帳者填寫) 轉帳日期+時間:年/月/日 時/分/秒 轉帳金額: 紀念品項目及數量(衣服要有尺寸): |
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
第二次領隊會議
第二次領隊會議
時間:2011年12月17日(六)下午13:30進場
地點:明志科技大學 第二教學大樓四樓
會議流程:
13:30 進場
14:00 會議開始
14:05 師長致詞
14:25 總召致詞
14:40 各幹部報告(賽務長、報名長、總務)
14:50 中場休息(10分鐘)
15:00 抽籤說明
15:05 抽賽程
15:55 抽第二十四屆主辦
16:00 臨時動議
16:10 問題與討論
16:30 總召結尾
※
有報名之校系務必參加第二次領隊會議
不克前往者請主動通知主辦單位 (mail告知)
※
請於2011年12月15日前e-mail至2012大設盃信箱:
designcup2012@gmail.com,
主旨請打「欲參加二領會議-學校-科系-負責人」。
學校:
科系:
負責人姓名:
人數:
是否搭乘接駁車:
負責人手機:
E-mail:
※
台北火車站當天會指派接駁車,
於北三門搭乘到明志科大,
將有工作人員接待搭乘接駁車,
接駁車時間為13:00集合,
13:15準時發車。
※
搭接駁車來回接送,
麻煩各校有意搭接駁車的人請在約定時間前抵達。
時間:2011年12月17日(六)下午13:30進場
地點:明志科技大學 第二教學大樓四樓
會議流程:
13:30 進場
14:00 會議開始
14:05 師長致詞
14:25 總召致詞
14:40 各幹部報告(賽務長、報名長、總務)
14:50 中場休息(10分鐘)
15:00 抽籤說明
15:05 抽賽程
15:55 抽第二十四屆主辦
16:00 臨時動議
16:10 問題與討論
16:30 總召結尾
※
有報名之校系務必參加第二次領隊會議
不克前往者請主動通知主辦單位 (mail告知)
※
請於2011年12月15日前e-mail至2012大設盃信箱:
designcup2012@gmail.com,
主旨請打「欲參加二領會議-學校-科系-負責人」。
學校:
科系:
負責人姓名:
人數:
是否搭乘接駁車:
負責人手機:
E-mail:
※
台北火車站當天會指派接駁車,
於北三門搭乘到明志科大,
將有工作人員接待搭乘接駁車,
接駁車時間為13:00集合,
13:15準時發車。
※
搭接駁車來回接送,
麻煩各校有意搭接駁車的人請在約定時間前抵達。
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
第一次領隊會議結束
2012 Design Cup 大設盃
主辦單位: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
活動時間:民國101年2月10日(五)~2月12日 (日) 共計3天2夜
活動地點:明志科技大學、瓊林壘球場、福營國中
指導單位:明志科技大學體育室、明志科技大學課外組
競賽項目:籃球、排球、桌球、羽球、壘球、拔河、大隊接力、趣味競賽
報名時間:民國100年10月22日 ~11月18日
**********************
競賽規則
規則有更改的部份,
已經更新,
請各競賽選手詳讀。
以下皆有載點於文章最後
七項競賽項目報名簡章、競賽報名表、大頭貼入表、保險資料表
一領會議簡報
**********************
報名
一、報名時間:10/22-11/18
二、報名資格:
以全國大專院校之商業設計、工業設計、視覺傳達、
以及多媒體設計相關設計科系為主。
三、報名繳交資料如下:
1.參賽報名表
2.球員大頭照貼入表
四、繳交方式:
1.網路報名
2.郵寄報名
網路報名:將報名表與大頭照貼入表填好後以附件方式寄至 designcup2012@gmail.com
郵寄報名:將報名表與大頭照貼入表等資料印下後,
填好並附上所有球員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(學生證須有100上學期度註冊章。若學生證上無註冊章
則須加附蓋有註冊組章之在學證明。)
憑郵戳郵寄至:
24301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工專路84號
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 系學會收
*以上兩種報名方式,皆需填寫。
*******************
代辦保險
代辦保險之壽險,參賽者與隨行人員均須投保旅遊平安險。
保險名稱:富邦產險 旅遊平安險
保險金額:3天 200萬意外身故險 5萬意外醫療險
應繳金額:73元
匯款期限:即日起至11/18止
※註1:請在匯款單上註明學校系所
(Ex: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保險費)
※註2:保險費不包含在報名費中
※註3:匯款後請將匯款收據連同保險人個人資料(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 身分證字號、受益人、聯絡電話)以電子檔寄至大設盃信箱,並列印紙本檔案郵寄至明志科大工設系學會
※註4:因作業時間上的關係11/18號以後恕不接受被保險人資料更改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紀念品預購
請於2011年12月19日前完成數量、尺寸及匯款,
並將登記表、匯款收據一併拍照掃描,
服務專線0923-810218周小姐
銀行代號:(006)3177-872-057607
戶名:張芸爾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各款項截止日期
11/18報名費及保證金
11/18保險費
12/19紀念商品預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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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屆大設盃專門帳戶
大設盃帳戶:
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 銀行代碼:006
戶名:張芸爾
帳號:3177-872-057607
繳費方式 (報名費及保證金、紀念品、保險費):
01.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匯款
直接填寫匯款單即可,請在匯款單上註明學校系所和報名費包含球類項目已作確認。
直接填寫匯款單即可,請在匯款單上註明學校系所和報名費包含球類項目已作確認。
(其他費用亦請標示明確)
Ex: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籃球羽球報名費…
Ex: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籃球羽球報名費…
02.銀行跨行匯款
匯入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帳戶之書寫方式:
解款行名稱: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
匯入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帳戶之書寫方式:
解款行名稱: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
解款行代號:006收款人帳號: 3177-872-057607
03.ATM轉帳
使用ATM轉帳繳費者,請填寫帳號後五碼 以作確認之用。
使用ATM轉帳繳費者,請填寫帳號後
*********************
大設盃匯款確認信
確認各校活動報名匯款並且回報各校
各項匯款完成後,請將匯款收據掃描後mail到大設盃官方信箱 designcup2012@gmail.com
信件標題請統一書寫:大設盃匯款確認信-學校系所
(ex:大設盃匯款確認信-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)
信件內容:
學校:
系別:
負責人:
行動電話:
聯絡email:
匯款人姓名:
匯款方式/帳號末五碼:
轉帳日期+時間: 年/月/日 時/分/秒
轉帳金額(報名費及保證金/保險費/紀念品):
費用包含的球類項目:
保險人數:
紀念品項目及數量:
匯款確認信範例(藍字為範例)
標題 | 大設盃匯款確認信-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 |
內容 | 學校+系別: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 負責人(領隊):張芸爾 行動電話:0919557458 聯絡email:designcup2012@gmail.com 匯款方式: 1.合作金庫銀行泰山分行2.銀行跨行匯款3.ATM轉帳 匯款人姓名:張芸爾 帳號末五碼:(ATM轉帳者填寫) 轉帳日期+時間: 100年/11月/18日 15時/00分/00秒 轉帳金額(報名費+保證金): 6000+3000 費用包含的球類項目:男籃3000女排3000 保險人數:100人 紀念品項目及數量及尺寸:紀念服*30件 |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11/18前需要郵寄:
大頭貼入表(並沖洗一張近期的一吋全彩大頭照一張)
競賽報名表
代辦保險資料表
匯款收據
郵寄地址:
郵寄地址:
24301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工專路84號
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 系學會收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11/18前以附件方式E-mail至
大頭貼入表
競賽報名表
代辦保險資料表
匯款收據掃描
※大設盃匯款確認信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紀念品
1.紀念品預購數量與尺寸
請於2011年12月19日前完成數量、尺寸,
2.紀念品金額匯款:
若於11/18前統計完成並完成匯款,
請與”大設盃匯款確認信”一併E-mail過來。
若是11/18之後才確定數量.尺寸與匯款,也請特別注意,
於12/19之前e-mail到designcup2012@gmail.com
主旨:大設盃紀念品匯款確認信-學校+科系
內容:各項紀念品項目統計”數量”以及”尺寸”
並附件”匯款收據”掃描圖片檔
※以上兩點方式皆須完成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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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官網各項資訊與簡報內容若有不同之處,
請以官網最新發布為主要依據。
感謝大家對大設盃的支持。
點入載點後,點選檔案下載原始檔案。
大隊接力競賽規程New
2012全國大專院校設計科系盃大隊接力競賽規程
一、 | 比賽時間:2012年2月10-12日 | ||||
二、 | 比賽地點:明志科技大學田徑場 | ||||
三、 | 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公佈之最新田徑規則及本比賽特殊規定,如規則明文規定者,以審判委員會為終判決。 | ||||
四、 | 參賽資格: | ||||
| 1. | 參加學生需為設計相關科系。 | |||
| 2. | 以中等以上學校運動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進入大專校院之學生,含甄審、甄試、單獨招生、轉學(插班)考試加分等,可報名兩人,但一場比賽只可登錄1名。 | |||
五、 | 報名人數: | ||||
| 1. | 每隊報名人數(含隊長)20人,每場比賽僅可登錄12人 混合組:6男6女,各系最多兩隊 | |||
六、 | 比賽獎勵:取前四名各頒發獎盃一座。 | ||||
七、 | 比賽辦法: | ||||
| 1. | 各組每名跑 | |||
| 2. | 第六棒需通過彎道標誌物延線(弧線)以及各跑道標誌物後,始可搶跑道。如提前進入內側或觸及標誌物,屬違規行為。 | |||
| 3. | 第六棒搶跑道以後為不分道次比賽,輪到接棒的選手應在裁判員的指導下,依上一棒隊友進入彎道標誌處前的順序,由內而外排列,每班使用一個跑道。一但選手跑過彎道標誌處後,接棒選手不得改變原來排列的順序。接棒選手可在領先隊伍通過後,依序移向內道。 | |||
| 4. | 選手交棒後,為避免妨礙其他跑者,應保留在原跑道上,並減速回頭觀察,在不妨礙他隊之情形下,一律往內側跑道離開。如有妨礙他隊棒之情形,屬違規行為。(如撞擊發生在交棒者原跑道時,則不視為違規) 。 | |||
| 5. | 不分道次比賽時欲超越前方已使用最內側跑道選手時,一律由外側超越(即被超越者的右邊),若前方選手非使用最內側跑道時,則不在此限。 | |||
| 6. | 超出接力區傳接棒視為犯規行為。接力區長度為 | |||
| 7. | 掉棒時,應由掉棒者撿回,不得由下一棒撿起。 | |||
| 8. | 競賽時犯規情形由裁判人員認定為主。 | |||
| 9. | 最後一棒穿著背心。 | |||
| 10. | 選手不得穿著長 | |||
| 11. | 比賽過程中不得陪跑或因啦啦隊加油影響賽事。 | |||
| 12. | 預賽結束,隨即舉行複賽跑道抽籤,請各隊必須派一名代表抽籤。 | |||
| 13. | 遇雨不停賽。 | |||
八、 | 比賽制度: | ||||
| 1. | 報名5隊以下取消比賽。 | |||
| 2. | 報名6隊以上8隊以下(含8隊)採直接決賽。 | |||
| 3. | 報名 8隊以上(不含8隊)採分組計時決賽,取最優八名參加決賽。 | |||
| | ||||
九、 | 運動員須知: | ||||
| 1. | 檢錄時間於比賽前30分鐘,請隊長至檢錄處報到並領取選手證。 | |||
| 2. | 檢錄時請提出學生證及選手證,檢錄人員核對身份無誤及檢錄後,靜候檢錄處人員率隊進場。 | |||
| 3. | 選手若冒名頂替參賽者,歡迎提出檢舉,經查屬實者取消比賽資格。 | |||
| 4. | 參賽隊伍若於比賽開始5分鐘內未出場,則以棄賽論。 | |||
| 5. | 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正本(需蓋註冊章)以利查驗,如身分不符或未攜帶學生證者,立即取消該該員比賽資格。 | |||
| 6. | 比賽中僅有隊長及教練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。 | |||
| 7. | 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,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 驅逐出場。 | |||
| 8. |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,場地安排大會若視情況調度,各隊不得異議。 | |||
| 9. | 各場比賽進行時,如天然災害,比賽與否由大會審判委員及裁判裁定,各隊不得提出異議。 | |||
十一、 | 罰則: | ||||
| 1. | 運動員在比賽期間,如有不正當之行為,違背運動精神或不服從裁判等情形,除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及已得名次外,並告知該校此事。 | |||
| 2. | 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,則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及比賽成績。 | |||
十二、 | 申訴: | ||||
| 1. | 合法之申訴,在比賽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,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,填妥大會規定之申訴書(附於秩序冊內),由領隊簽章後,連同保證金1500元整向該項裁判長提出。最後判決以審判委員會決議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 | |||
| 2. | 任何申訴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500元,如經裁定不受理申訴時,退還其保證金;如申訴不成立時,沒收其保證金做為承辦單位經費收入。 | |||
十三、 |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公佈之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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